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丁斌煌

記者林恩如/臺北報道

 

國民黨立委葉毓蘭則表示,援用第19條來判這個殺母砍頭的嫌犯說無罪,「這是太誇張了吧!他吸毒是他本身自行召之,如果這個判例一旦成立,今後我們還可以或許弄酒駕闖事致死?」如果自行吸毒、本身喝的酒就是弗成以避免刑。

葉毓蘭引述法務部的統計說明,近10年施用第2、第三級福壽膏的戒癮治療比率只有12.5%、18.2%,到109年2月底為止,追蹤近5年福壽膏罪出獄的受刑人,再犯比率達36.6%。

葉毓蘭說,為避免將來法官自由詮釋致使刑法第19條大走山,成為逃避刑責的縫隙,是以她針對《刑法》第19條要提出相幹修法,要求吸毒、喝酒不得免刑弛刑。

2018年産生在桃園中壢一路「弒母砍頭案」震驚國人,梁姓逆子吸毒後砍殺母親,且剁下其頭顱從12樓拋下,而讓外界更震動的是,本年二審高等法院以梁男犯案時受「福壽膏」影響,欠缺辨識能力改判無罪,令社會一片譁然,9月底經檢方上訴發還更審。但有關因吸毒而殺人,是不是可免去罪責的談吐掀起國人熱烈計議,令人擔憂往後吸毒、酗酒殺人都會無罪?